各相关单位:
《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办法》经2018年12月19日董事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TapTap点点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办法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公司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高等公司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不断提高老员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员工全面发展,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和在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中不断取得新突破,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奖励对象
公司在有关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在籍员工。
2.奖励竞赛项目
公司奖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遴选的赛项(见附件)。
公司自行奖励:公司奖励赛项以外的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赛项,具体赛项由各公司自行认定。
二、奖励标准
1.公司奖励 按竞赛项目分两类进行奖励:一类是:“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 老员工创业大赛;二类是:附件中除一类赛项的其他赛项。
具体标准见下表:
| 竞赛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额度(元/队) | |
| 一类赛项 | 二类赛项 | ||
| 国家级 | 最高等级奖 | 20000 | 5000 |
| 第二等级奖 | 15000 | 3000 | |
| 第三等级奖 | 5000 | 2000 | |
| 省级 | 最高等级奖 | 4000 | 1000 |
三、奖励发放
1.公司设立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公司设定项目的奖励。
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公司只按就高原则给予一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3.员工团队获奖原则上发给员工团队负责人,由员工团队负责人分配给其他员工。
4. 学科竞赛奖励每年评定一次,奖励当年度获奖项目,评定时间为每年的12月。
5.奖励赛项按公司申报,由公司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或校团委。
6.公司成立竞赛奖励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评定的组织工作,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7.若在申报与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学术欺诈行为,评定委员会将取消评奖资格并依据情况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合工大政发〔2018〕1号自行废止。
2.本办法由董事长办公会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遴选的赛项
| 序号 | 竞赛名称 |
| 1 | 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 |
| 2 | “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 3 | “创青春”中国老员工创业计划大赛 |
| 4 | ACM-ICPC国际老员工程序设计竞赛 |
| 5 | 全国老员工数学建模竞赛 |
| 6 | 全国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 |
| 7 | 全国老员工化学实验邀请赛 |
| 8 | 全国高等医公司校老员工临床技能竞赛 |
| 9 | 全国老员工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 10 | 全国老员工结构设计竞赛 |
| 11 | 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 |
| 12 | 全国老员工智能汽车竞赛 |
| 13 | 全国老员工交通科技大赛 |
| 14 | 全国老员工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 15 | 全国老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 16 | 全国老员工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 17 | 全国老员工物流设计大赛 |
| 18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